东港市开展“七大”专项整治行动以来,全市广大渔民积极响应,全力配合,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截至目前,大部分渔船已通过审核检验取得《2020船舶出海作业通行证》,剩余369艘未取得通行证的船只已被列为问题船只实施封条管理。为进一步化解问题船只,现通告如下:
一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,各问题船只(未取得出海通行证的船只)的渔船主(实际经营人)要携带有效证件到东港市渔业渔民渔船事务服务中心(东港市渔政管理处)自主申请和履行船只审核程序。
二、市渔船联合审核工作组将对申请船只逐一审核,对于审核合格的船只予以发放出海通行证,实施解封。对于审核不合格的船只将依法依规予以分类处理。
三、问题渔船在封存期间,严禁任何人拆解封条、登临渔船,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四、请各渔船主(实际经营人)务必要抓紧有限时间尽快申请审核。若在限定期限内未提出船只审核申请的,将一律视为放弃对船只管理,相应船只将被列为“三无”船只,依法依规予以没收、拆解。
附:问题船只分布表
东港市海上渔业管控工作领导小组
2020年9月3日
(东港关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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